2025-08-08 88 来源:电子工程专辑
8月7日,诺思(天津)微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诺思微”)发布声明称,已就员工持股平台股权转让纠纷及相关事宜,要求判令庞慰、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辉开”)赔偿原告因此遭受的维权损失、股权收益损失等损失。该案已由法院正式受理,案号为(2025)津0319民初20051号,定于2025年9月3日开庭审理。
诺思微与经纬辉开之间的股权转让纠纷,主要围绕诺信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诺信源合伙”)持有的诺思微股权的转让行为展开。诺思微认为该转让行为违反了合伙协议,构成违约,要求确认相关合同无效并撤销相关协议,同时要求赔偿损失。
诺思公司成立于2011年,专注于射频前端MEMS滤波芯片的研发与生产,是该领域内的关键企业。2015年,中国顶尖的芯片专家、诺思微创始人张浩被美国“钓鱼执法”,被扣上“间谍罪”的帽子。
经纬辉开与诺思微之间的纠纷源于2020年7月经纬辉开的首次投资。经纬辉开以1.274亿元战略投资入股诺思微,缓解了后者因创始人张浩被美方羁押引发的资金链危机,并协助解决员工欠薪问题。
然而,2021年1月,经纬辉开通过增持将持股比例提升至10%,随即被卷入诺思微与南昌国资的产线纠纷。
2021年8月,诺思微以“侵害技术秘密”为由,将经纬辉开及相关方诉至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索赔3亿元。案件核心指向南昌高新区6吋FBAR芯片生产线项目:诺思微指控经纬辉开在合作期内擅自接管产线,并试图通过定增募资11亿元推进“射频模组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涉嫌不当获取其技术秘密。
随着经纬辉开通过定增、关联收购等手段逐步提权,矛盾逐渐激化。2023年5月,诺思微创始人张浩回国后,经纬辉开曾短暂让渡大股东地位,2024年4月最高法二审期间诺思微撤诉,但双方积怨未消,此次收购表明经纬辉开未放弃控股权争夺。
2025年,诺思微员工持股平台所持股权的转让行为引发了激烈的内部和外部法律冲突,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7月2日,经纬辉开发布公告,宣布拟以自有资金收购天津诺信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诺信源”)持有的参股公司诺思(天津)微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诺思微”)5.7642%股权,交易金额为6917.04万元;同时收购庞慰(诺思微另一名核心创始人,也是张浩早前在美国工作的同事)持有的诺思微6.6806%股权,交易金额为8016.72万元。
诺思微7月3日发布严正声明反击,直指经纬辉开“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涉嫌违法及职务侵占”。
据悉,为激励核心员工,诺思微设立了“诺信源”作为员工股权激励持股平台。纠纷的核心在于,诺信源作为诺思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庞慰被指在未获得全体合伙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其持有的诺思公司5.7642%的股权转让给经纬辉开。诺思公司及其部分合伙人认为此举违反了《合伙企业协议》的核心条款,构成违约,并严重侵害了员工激励对象的合法权益 。
诺思微认为,诺信源合伙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其股权归属员工激励对象,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擅自处置。庞慰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在未取得全体合伙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转让股权,构成违约,转让行为无效。诺思微主张通过民事诉讼、刑事报案等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经纬辉开通过公告和协议,收购了诺信源合伙及庞慰持有的诺思微股权,并完成了股权质押登记。经纬辉开主张其行为符合《公司法》规定,且已履行相关程序。
8月7日,诺信源合伙合伙人之一(即员工持股平台激励员工代表)张冠杰作为原告,将庞慰、经纬辉开列入被告,寻求赔偿原告因此遭受的维权损失、股权收益损失等损失。
诺思微员工持股平台的股权转让纠纷,本质上是一场围绕公司控制权,以《合伙企业协议》的法律效力和程序正义为核心的法律战争,也是FBAR滤波器龙头的控制权暗战。参考:诺思微发布严正声明,指控经纬辉开增持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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